常德日报记者 肖志芳 姚瑶 文/图 有车位停车难,停了车下车难,剐蹭邻车心里难。日前,市民钟先生在常德论坛上发帖反映,该小区车位问题成了不少业主的“心病”——同一小区的车位租金相差4倍,更让人头痛的是,车位狭窄,停车困难。
据钟先生介绍,他于2017年与常德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租得位于常德碧桂园二期当时正在建设中的一个车位,总价为7.7万元,使用期限为20年,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租赁费用。2019年左右车位竣工,因觉得过道、车位狭窄等问题,钟先生要求退租。
“当时就觉得车位太小,停车困难。开发商负责人表示不能退租,但可置换。后来因开发商领导更换等种种问题,置换拖了几年一直没办理。之前交了5万多元,剩余尾款2万多元我就停付了。”钟先生称,无奈之下,他又于2021年一次性花费2.3万元,再次与常德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在同小区重新租了个车位,使用期限20年。针对车位狭窄的问题,钟先生表示,开发商当时口头承诺中间车位不出租,也就是3个车位只停2台车。
“不停地催我交2万多元的尾款,可现在2万多都能租到同样的车位,而且开发商不讲诚信,说了中间车位不出租,现在又开始出租。你说气人不气人。”钟先生气愤地表示。
“我的房子已经卖了,但是车位因为问题多一直出不了手。”“技术好的停车都要好几把才能倒进去,技术要是差点的车都停不进。”“这么小的车位,车辆之间的间距非常小,下个车特别费劲,而且碰着别人的车这维修费谁出啊?”12月7日,记者来到钟先生所在的小区常德碧桂园,多名与他同时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也反映了自己遇到的地下停车位问题。
“一直想换辆SUV都换不了。如果三辆车并排停,要是稍微大一点的SUV,人都下不了车,自己的车停在车位上都已经被刮擦几次了。”业主杨先生表示,他租用的车位是三个并排的车位中间的那个,平时将自己的小轿车停放进车位后,与邻车之间的间距非常小,几乎都是车挨着车。
随后记者联系了常德市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部负责人苏文俊。他表示:“业主的心情我们理解,但车位价格随市场波动,涨跌是正常的事。”关于车位狭小问题,他表示相关部门也来做了现场测量,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同时,他向记者出示了今年8月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关于市民反映车位有关问题的回复文件。文件称:“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2015)4.3.4条规定:停车方式为垂直式的小型车最小停车位尺寸为2.4X5.1米(为停车位毗邻)和2.4X5.3米(停车位毗邻墙体或连续分隔物),通(停)车道最小宽度5.5米。经现场测量,停车位(停车位毗邻墙体)及其通(停)车道的实际尺寸满足该条之规定。”
对此,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也表示,此前已经收到业主的投诉问题,也去过现场测量,该小区地下车位符合停车位的宽度最小要满足2.4米的宽度标准。如果有具体哪一个车位的宽度不达标,业主可以提供车位号,会安排工作人员去现场了解情况,如果的确出现不达标,会让开发商整改。
如果车位设计合规,为什么会出现停车难的问题呢?该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车辆大型化趋势明显,尤其是二孩、三孩家庭增多,中大型车已经成了许多家庭的刚需,这就意味着车身尺寸更大了,车宽了。可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相关标准还是2015年制定的,大部分车位还是原来那么“瘦”。车子越来越大,而标准没有更新,这是主要根源。他也表示,该局会积极向上级部分反映,呼吁尽快更新相关行业标准,适应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
车位降价业主可以起诉维权吗?为此,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赵凡认为:首先,经过相关部门现场测量,常德碧桂园小区车位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尽管该规范于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也可能与目前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是不能因此而认定该车位质量不合格和《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或租赁协议,以下统称租赁协议)应当予以解除;其次,如果钟先生所陈述的2021年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协议前,明确表示签订该协议一次性租下三个连排车位以便于停车,且开发商明确承诺不会将连排车位中的中间车位另行出租的情况查证属实,那么,开发商后来将中间车位出租即属于违约,如果因此导致业主钟先生无法实现其合同目的,钟先生主张解除合同就是有理由的。最后,如果此事钟先生与开发商自行协商不成,经有关部门协调也不能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则钟先生可持租赁协议和能证明开发商承诺了不将中间车位出租的证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视租赁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解除租赁协议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约定了仲裁的,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或者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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