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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作品被恶意“搬运”,能诉侵权吗?
时间:2025-10-16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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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刘彩云 范亚娉

基本案情

常德的李某某在抖音平台注册了抖音号发布自己打球、弹吉他的视频。江西网友于某某其后注册了昵称和头像相同的抖音号,并在抖音账号首页添加了李某某的账号链接。2024年,于某某未经李某某许可,擅自转载了李某某发布的4个视频,同时设置了误导性的标题,引发网友恶意评论,评论中多处有李某某的照片,并P图配文侮辱性话语。后于某某注销了该抖音号。

李某某提出侵权诉讼,要求判令于某某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户籍查询费等500元。于某某则辩称自己并没有对李某某本人进行抨击谩骂或进行诽谤、污蔑、捏造事实等行为,故李某某诉称的社会评价降低和精神上的痛苦,与于某某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官说法

本案争议焦点:一、于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二、责任如何承担。关于争议焦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本案中,李某某拍摄自己打球、弹吉他的视频系自己独立创作,并且具备可复制性,属于视听作品,李某某享有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案中,于某某未经许可,擅自将李某某的视听作品发布在其抖音账号,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视频,于某某还在发布视频时设置与视频实际内容不符的标题,引发网友恶意评论和P图,侵犯了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于某某发布的视频还包含了李某某的肖像,未征得李某某同意转载视频,且明显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侵犯了李某某的肖像权。

关于争议焦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本案中,于某某实施了侵权行为,李某某要求被告于某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赔礼道歉的方式应与侵权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结合于某某的侵权行为系在抖音平台上实施,故确定由于某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道歉视频。关于李某某要求于某某支付户籍查询费500元,有证据证明该费用系李某某为维权的合理支出,对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武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一、于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向李某某赔礼道歉;二、于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某某赔偿损失500元。

编辑:张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