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黄云 近日,网约车司机王先生来电咨询: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与商业意外险能不能同时享受?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明确答复:可以同时享受。
该负责人表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政策支持发展与职业伤害保障相衔接的商业保险,在供给端丰富商业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平台企业优化商业保险保障模式,满足平台企业、新就业形态人员财产损失、第三者伤亡、意外事故伤害等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
据介绍,职业伤害保障是法定社会保障,商业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二者性质并不冲突。因此,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职业伤害后,在依法享受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的同时,可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申请商业意外险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