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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已故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时间:2025-07-25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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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彭进军 近日,有网友在常德论坛留言咨询,如提取已故配偶公积金余额需要哪些资料?

记者从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资料包括:(一)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涉及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或面签委托书原件;(二)职工本人I类银行卡(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提供领取人I类银行卡);(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证明;(五)存在遗产继承争议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文书;(六)职工死亡证明(可由医院、职工单位、职工所在社区或村居出具)、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被宣告死亡(失踪)证明等其中的任一项。

编辑:张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