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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和查纠两手抓 不断深化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26-04-03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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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敏

常德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本文聚焦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阐述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涵,深入分析教育领域典型违纪违规问题,提出系统性、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旨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关键词:预防;惩治;抓早抓小;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领域

一、引言

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不仅直接关系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更深刻影响社会风气和国家未来。当前教育领域作风总体是好的[1],但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新要求,一方面,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关注度高,任何发生在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会因为其涉及面广、关联度高而迅速放大,极易引发强烈社会反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教育系统队伍庞大,人员构成多元,个别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在行为操守上失范失准,师德师风、以权谋私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实践反复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对于教育领域而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坚强政治保障。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

2.1党风廉政建设的内涵与目标

党风就是党的作风,一般包括思想作风、政治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党的作风和形象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2];廉政即廉洁从政,要求党员干部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不仅包括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建设,还包括反腐败的思想内涵。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是多元且递进的,其直接目标是规范权力运行,纠正不正之风,惩治腐败行为,净化政治生态;根本目标则是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3];对教育领域的特殊目标在于锻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干部教师队伍,为育才育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纪律支撑。

2.2违纪行为的构成及责任划分

违纪行为的构成主要有四个要素:违纪客体、违纪客观方面、违纪主体、违纪主观方面。违纪客体,指党纪处分条规所保护的、被违纪行为所侵犯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违纪客观方面,指党纪处分条规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各种客观事实。违纪主体,指应负党纪政纪责任具有责任能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组织。违纪主观方面,指违纪行为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违纪过错、违纪目的和违纪动机,具有主观故意。

2.3违纪行为的责任划分与追究

责任划分方面,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查处,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责任追究方面,针对党员教职工的违纪行为,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后,还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行业规定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或处理,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针对非党员教职工的违规行为,则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进行处理。

三、教育领域常见违纪问题及解析

3.1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主要表现为:在课堂讲授中夹带私货,发表一些偏离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模糊的言论,以所谓“课堂活泼”为名,行违背师德师风、违反政治纪律之实;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随意转发、散布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论或虚假信息等。

3.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主要表现为: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活动等;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利用年节假期、婚丧喜庆、职务变动等时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家长、合作商家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以“节日慰问”名义向全体教职工发放现金、购物卡等;公款旅游,以参加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为幌子组织旅游,并最终由公款报销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通过虚假登记办公人数、在办公室增加桌椅虚增人数等方式规避监管等。

3.3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主要表现为: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或者借补课、辅导等名义向学生及家长收取额外费用;违规补课并收取报酬,或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家长借款,或通过直播打赏、知识付费等途径向学生家长变相索财等。

3.4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主要表现为:截留、挪用、克扣学生餐费;对待学生及家长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对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故意刁难;对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等。

3.5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主要表现为:校风校纪管理不严,对教职工“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缺失;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收取费用;在招生、转学、休学等环节违规操作;在考试、成绩评定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敷衍塞责,教学质量低下;在日常管理中,擅离职守,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拖延不办,影响工作效率和正常秩序等。

四、如何强化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4.1强化学习教育

要明确“为何学”,深刻认识学习纪律规矩不是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是履职尽责的“硬要求”,通过学习明确底线、红线所在,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要明确“学什么”,学习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规章制度,并结合岗位风险,加强对招生、采购、基建、财务等重点领域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要明确“怎么学”,构建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体系,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辅导与案例警示相结合,创新学习方式,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旁听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学习教育吸引力。

4.2做实日常监督

要压实“两个责任”,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4];学校纪检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推动责任层层传导。要强化日常监督,把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走访调研、列席会议、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近距离、常态化了解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招生考试、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切实管用的防控措施。

4.3严肃执纪问责

要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对教育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顽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查快办,形成强大震慑。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果断运用第三、第四种形态,绝不姑息。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入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向相关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并推进同类同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承文.推进教育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N].学习时报,2026-3-16(1).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25.

[3]中共中央组织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25.

[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19.


编辑:赖永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