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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帮忙低价购房为由诈骗十万元 男子获刑三年三个月
时间:2025-12-18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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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李征武 范亚娉  近日,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以帮忙低价购买商品房为名骗取他人10万元定金,甚至用伪造的房产证继续行骗。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2017年8月,李某对被害人周某谎称,其可以帮忙低价购买武陵区某小区二期的商品房,但需缴纳定金。信以为真的周某此后陆续以现金方式向李某交付购房定金共计10万元。为维持骗局,2018年2月,李某将一份伪造的该小区某室房产证交给周某,制造购房手续正在办理的假象。2021年2月,李某又向周某出具收条,承诺“没房就还预付款”。实际上,李某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因无法交房亦无力还款,李某更换手机号码逃往外地,以躲避周某追讨。周某最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审理此案的法官结合案情提醒广大市民:首先,切勿轻信所谓“特殊渠道”或远低于市场价的“内部机会”,对相关信息应谨慎核实;其次,进行大额资金往来时,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并保留凭证,避免现金交付;第三,对房产证、购房合同等重要文件,应通过官方途径验证真伪;最后,一旦察觉可能被骗,务必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警,切勿因顾及人情而延误时机。


编辑:范颢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