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日报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雷鸣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这是众多劳动者关注的问题。近日,记者联系常德市工保中心,收集整理了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三)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
(八)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医疗诊断证明。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还应当提交用人单位的设立登记或者设立批准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