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邓淇月 通讯员 余文洁 近年来,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成为社会公害。近日,常德市公安局鼎城分局加大打击力度,连续破获3起非法提供支付结算工具或通讯传输设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案件,有力斩断了诈骗犯罪链条,筑牢了安全防线。
在首起案件中,红云派出所根据一起诈骗案件的资金流向,发现受害人一笔5000元资金转入连某(男,36岁,孝感人)的支付宝账户。经与刑侦大队联合研判,民警于11月11日将连某抓获。据连某交代,今年8月初,他经朋友陈某(男,25岁,孝感人)介绍,将名下多个支付宝账户出租给他人用于收取网络赌博资金,非法获利500元。根据连某供述,警方于次日将陈某抓获。目前,连某、陈某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中,韩公渡派出所通过线索排查,发现辖区无业人员杨某(男,37岁,汉寿人)涉嫌非法出售电话卡。11月13日,杨某被依法传唤。经查,10月26日,杨某在网吧上网时,被邻座男子以支付“小费”为诱饵,引诱其办理电话卡并出售,非法获利600元。杨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起案件由常德市公安局鼎城分局反诈中心侦办。民警经研判发现李某杰(男,39岁,鼎城区人)存在违法嫌疑,于11月14日将其抓获。经查,9月下旬,无固定工作的李某杰在江南城区某电竞馆内,被一陌生男子以“赚快钱”为名引诱,在明知对方将电话卡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办理电话卡出售,获利500元。李某杰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3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售、出借个人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这些行为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活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