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利民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常德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现就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五、关于贷款期限展期和缩期
1.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
2.变更规定
(1)期限变更申请须经原合同当事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贷款期限变更协议。
(2)贷款发放12期以上可申请期限变更;五年内可申请变更一次;期限变更以整数年度为单位。
(3)变更后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4)缩短贷款期限变更的,原抵押物抵押值、抵押期限均不改变;延长贷款期限需对抵押物抵押期限同步变更,且已还贷款年限加上延长后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延长贷款期限后,结清日期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3.不允许变更的情形
(1)期房暂不允许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变更。
(2)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暂不允许变更贷款期限。
(3)当期存在逾期的,不允许申请贷款期限变更。
(4)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的不允许变更期限。
六、取消异地贷款申请人户籍限制
常德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有户籍限制。
七、试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是指个人住房贷款在未结清期间对该贷款在押住房办理过户、再次抵押、发放新贷款、变更产权人信息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2.适用范围
(1)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
(2)商业贷款转住房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期间,因婚姻关系变更、死亡等原因需变更在押住房产权人。
下期解读:
八、延长贷款申请时限
九、延迟贷款偿还期限
十、贷款利率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