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范瑾瑜 文/图 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澧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天内查封了被执行人湖南某公司4台混凝土搅拌车,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湖南某公司拖欠申请执行人临澧某公司货款迟迟未履行。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虽名下登记有20余台搅拌车,但因车辆实际使用人与登记所有人不一致、车辆行踪难觅,执行一度陷入僵局。随后,执行干警锲而不舍,多方查找线索,终于锁定车辆踪迹。行动当日8时许,在鼎城区某乡镇,首台目标车辆被发现。驾驶员起初召集邻里工友围阻法院执行,经干警3小时耐心释法,最终理解配合扣押。中午,干警在临岗公路找到第二辆车,遭遇驾驶员及其父母、配偶激烈阻挠。经疏导无效,法院果断将无关人员带离,依法扣押车辆。
下午行动转战常德经开区。法院干警在路边发现第三辆车正在施工,为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方影响,静待其卸货完毕方予扣押,体现了法律温度与执行刚性的平衡。最后一台车的驾驶员与干警展开“躲猫猫”,不断变换位置逃避执行。18时许,干警终于在常德经开区某化工厂附近截获刚熄火的车辆。此次高效执行一举攻克了“车户分离”带来的查控难题,4台搅拌车的成功扣押也为后续执行程序扫清了关键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