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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钢材生意”实为骗局!男子诈骗600余万元获刑11年
时间:2025-05-19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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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邓淇月 通讯员 谭缜 余文洁 文/图 近日,市民郭先生将一面印有“千里追踪 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鼎城区公安局郭家铺派出所,感谢民警为其挽回损失。这背后,是一起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的重大诈骗案件。

送锦旗感谢民警为其挽回损失

2024年3月14日,郭家铺派出所接到郭先生报警称,自己和陈某喜合作中铁三局废旧钢材生意,在交了100万元定金后,既未收到废旧钢材,定金也未退还。多次联系陈某喜无果后,郭先生怀疑被骗,遂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多次辗转中铁三局在益阳、岳阳等地施工地进行调查取证,谨慎细致梳理、追踪涉案资金流向,发现多起陈某喜牵涉在内的诈骗案件,是不同的受害人,但是同样的诈骗手段,遂进行并案侦查,并对陈某喜(男,61岁,常德市石门县人)进行网上追逃。2024年7月,陈某喜被慈利警方抓获,2024年8月,移交给鼎城区公安局进行后续调查。

经查,陈某喜多次以中铁三局欠其砂款为名,编造中铁三局抵押废旧钢材还债的事实,带受害人到中铁三局工地验收谎称为其所有的废旧钢材,骗取受害人信任。在双方达成《废旧钢材买卖协议》且受害人付了定金后,陈某喜却未履行协议,所得款项均被用于个人挥霍,涉案资金高达600余万元。经多次讯问,面对警方不断列出的一系列证据,犯罪嫌疑人陈某喜最终松口,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5年5月8日,在鼎城区公安局侦查终结、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法院依法判处陈某喜有期徒刑11年。

警方提醒:大宗交易务必核实对方资质及货物权属,勿轻信“内部关系”“低价转让”等说辞;签订合同前可通过企业官网、工商登记等渠道查验真伪;发现被骗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切勿因顾忌面子延误追赃时机。

编辑: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