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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公安交警“冬季攻势”严打酒驾醉驾
时间:2023-12-06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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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牟建平 自10月中旬以来,常德公安交警部门纵深推进“冬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高压严打酒驾醉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截至12月5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其中酒驾醉驾行为1575起,吊销驾驶证38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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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以来,全市各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采取白天和夜间严查、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等相结合的形式,瞄准城市城镇餐饮、酒店、娱乐场所周边,以及农村地区婚丧活动道路周边,对酒驾醉驾开展严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11月9日,津市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冬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立即将其拦停检查,发现该男子身上散发着浓浓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1mg/100ml,驾驶人胡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胡某不仅无驾驶证,且驾驶的是报废摩托车。胡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共计3050元的处罚。

11月17日晚,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太子庙中队在省道S224线汉寿县中联重科路段设卡夜查酒驾醉驾。民警对一辆鲁U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王某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验,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 mg/100ml,最终被认定为醉酒驾驶。王某称从山东到汉寿来装货,到达太子庙集镇后感觉有些累,便停车在一个路边小摊吃了点东西,还喝了半斤白酒解乏,随后准备找个地方休息,不想途中被交警查获。王某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还将面临刑事追责。

11月20日晚,澧县公安交警大队火连坡中队在澧县津澧大道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发现一辆车牌为湘J52***的小车走走停停,便立即示意该车接受检查。民警对驾驶人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徐某称自己和朋友聚会时喝了点酒,开车前还特意休息了几个小时,以为酒“醒”了,侥幸开车上路,不料被交警查处。经澧县中医医院抽血检验,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4 mg/100ml,最终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冬季攻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常德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打防结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文明交通奇幻夜,小熊带你游朗州”等多种形式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学校、社区、乡村等场所,以鲜活案例讲解酒驾醉驾危害,引导群众参加酒驾模拟体验活动,大力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交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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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殷沁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