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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官司”逃避房屋限购限售 临澧四人因虚假诉讼被判刑
时间:2023-09-24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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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吴佳 近日,临澧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诉讼案。被告四人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均被判刑并处罚金。

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临澧县人民法院)

2021年5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欲出售其在长沙市的房产,但该房因产权证未满四年不能上市交易。为逃避当地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张某找到从事法拍网辅助业务的秦某。秦某提议通过虚假诉讼再法拍的方式销售房屋,二人一拍即合。后秦某经他人介绍认识侯某、陈某。几人经商议,决定捏造张某与陈某的虚假借贷关系。2021年8月,陈某以张某欠钱不还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并作出相关民事调解书,后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张某名下的房产被查封拍卖,并被第三人小李以110.24万元价格竞拍成功。张某取得该拍卖房款后,侯某、陈某分别从中非法获取“好处费”2万余元、0.5万元。次年7月,秦某伙同侯某“故技重施”,又谋划并参与了一起卖房虚假诉讼,侯某从中非法获利10万元,秦某非法获利27万余元。

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上级法院指定临澧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临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侯某、陈某、张某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均构成虚假诉讼罪,且均系情节严重。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秦某、侯某系主犯,被告人陈某、张某系从犯。法院判决,被告人秦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被告人侯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编辑:范颢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