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大舅在镇邮电所当所长,吃公饭,大舅母在家务农。
大舅在晒坝外的自留地里种下二三十棵橙树,又从邮电所的花台里剪回一些玫瑰枝,插在房后的土坡下。玫瑰花瓣血红,从仲春一直开到盛夏。秋天到,橙子变色,黄澄澄、红彤彤挂在橙树上,留一些过年也不摘,像一个个火红的灯笼,喜庆。开春后不久,白白的橙花又攀满了树梢。我印象中,大舅母家的花园总进行着几种颜色的接力赛,美丽时时都在上演。在那个年代的老家,这美景堪称罕见。有限的自留地,全种蔬菜尚不够一家人吃。有缺少口粮的人家,甚至直接把自留地改成了庄稼地,种上了稻谷、玉米、小麦。大舅家的花与果,彰显着吃喝基本不愁后的舒适与坦然。
大舅忙完单位上的事情,还得回农村帮大舅母干农活。他脾气不好,这种“半农半工”的状态让他不甚满意。大舅母出嫁前,算得上方圆几十里的一等一大美女。颜值一定程度缩小了她与大舅社会地位的差距,但两人的差异还是无法轻易填平。夫妻生矛盾,他始终是骂骂咧咧的那个,大舅母只有低眉顺眼的份儿,直到表兄考进名校,大舅的火爆脾气才有所降温。表兄留京工作后,大舅家的包产田都租给了幺舅种。大舅在镇上上班,朝九晚五。没了农活拖累,大舅母整天侍弄花草、果木,在那几丛玫瑰花的旁边,她又新栽了胭脂花、指甲花、鸡冠花、一串红……一圈篱笆墙把花园围起来,一个花的王国慢慢有了雏形,大舅母家的舒适生活方式真正到来了。暑假里,村民们风风火火在苞谷地、稻田里抢收割时,大舅母悠哉游哉下河滩钓鲫鱼。天空才露出一点点将墨的迹象,油煎鱼的香味便从大舅母家的厨房飘出来。大舅母让表姐和我把小方桌摆到花园的橙树下,靠近那些正幽幽吐露芬芳的花儿。方桌上还有玫瑰花饼——大舅母把玫瑰花瓣一片片扯下来,用白砂糖腌渍后,塞进面团里拍成饼子,下油锅炸酥。透过篱笆墙,大舅母享受着劳作归来的邻居们羡慕的目光和恭维的话语。
大舅家的那顿花园晚餐,大概是我人生理想萌发的源头吧!美味在口,蜂飞蝶舞,花团锦簇。多年后,读《雾都孤儿》,至“这顿饭对一位国王来说可能太过寒酸,但对久经饥饿的孤儿而言,可能已经足够丰盛了。”那一刻,我感觉当年的我,就是书中那个孤儿。
这样又过了几年,大舅家彻底搬离了农村。他的房子向阳、宽敞,无数人盯着。最后,连同长满橙子和各种鲜花的园子一并卖给了幺舅。幺舅同时接管了大舅家的所有田土,他和幺舅母早出晚归在地里刨食,忙起来,三顿饭作两顿吃,哪顾得了花园子?慢慢地,那些花儿越开越少,橙树因病虫害没得到及时治理也枯死了好几棵。到1990年,幺舅举家南下深圳打工,别说那花园,就是那土坯的草房,也渐渐在风雨中垮塌,沤烂,成了一堆烂泥。
要强一辈子的大舅最后在表姐位于县城的家中去世。在他患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病的几年时间里,他只认得大舅母。有些事情没法解释,被他骂了大半辈子的大舅母,留在他大脑里的印记却是最深刻的。在他弥留之际,我们去看他,母亲说:“大哥,你这几年还真的要感谢大嫂,我们都知道她照顾你尽力了。”大舅已经说不出话,可眼角却滚出两滴浑浊的泪。我不知道那泪水代表着愧疚、感激,还是对大舅母的留恋。
幺舅一家从深圳回来,在回大舅的宅基地(他自己的老房子早卖给了邻居)修新楼房和在县城买个二手房之间纠结了很久。最后,他们意识到如果回去,又将陷入在土里挣生活的死循环,于是咬咬牙在县城定居下来。幺舅每天骑摩托车往返于县城和距县城几十公里的饲料厂之间。
七年前的一天,幺舅在上班路上发生了车祸。灵堂搭在大舅的宅基地。给幺舅发丧的头天晚上,大雨倾盆,临时扯在宅基地里的简易篷布险些被暴风雨吹翻。我们一番手忙脚乱,总算保住他的棺材没有被雨水浸泡。一切都要靠借,连不值钱的竹子,因为是白事用,只要向邻居开口,都得自觉挂个红,给个红包。除了宅基地还光光地躺在那里,大舅和幺舅哥俩陆续置办的所有家什都已荡然无存。那一夜,我深深体会到表弟焦头烂额的无根之痛。在农村,没了房子,便真的没了一切。为了办丧事,以前盛开过玫瑰花、胭脂花、指甲花、鸡冠花、橙子花、一串红的花园子与宅基地在几天前已在表弟喊来的推土机的碾压下浑然一体。虽说万物兴歇皆自然,“草不谢于春风,木不怨于秋天”,我还是努力回忆那些花曾经生长的具体位置。我的记忆模糊得像眼前空空的土坝一样虚无,我终于记不起最后一次在幺舅家看玫瑰花开是什么时候了。安葬完幺舅,再回宅基地吃席。雨停了,几个贪杯的乡邻开始没完没了地斗酒。喧嚣的吃饭场景让花园给我一种虚假繁荣的浮华错觉,就好像多年前大舅母、表姐和我坐在青果满枝的橙树下,旁边姹紫嫣红,蜂蝶翩飞,还有油炸小鱼和玫瑰花饼的香味在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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