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日报记者 武大为 通讯员 吴冰冰 端午将至,粽子进入销售旺季。6月9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全市粽子销售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类粽子销售主体必须亮证经营,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等资质。销售者需按标准存放货品,冷冻粽子须置于-18℃以下环境,真空包装粽子避光阴凉存放,包装破损、胀包及过期变质产品要及时下架清理。提醒告诫函还要求,销售者在进货环节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核验供货商资质与产品合格证明;销售进口粽子及原料,需留存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并规范张贴中文标签。预包装、散装粽子均要按规定完整标注产品信息,严禁售卖“三无”、变质、过期食品,不得篡改生产日期。
针对礼盒销售与价格行为,文件明确禁止商品过度包装,不允许借豪华包装、搭售商品等方式抬高售价。商家开展促销活动时,须如实标注价格、折扣,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同时,销售者要主动出具消费凭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各销售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节日期间,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如发现问题线索,可留存票据,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