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
提升自我交通安全意识
以下是一些“交通运输安全常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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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主体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做到“四严”:
严格管控挂靠车辆。
严密旅游租包车监控。
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
严格防范疲劳驾驶。
客运企业严格做到: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客运企业严格避免:
“三违”行为
“三超一疲劳”
驾驶员应做到的四个“不”
01
不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

02
不酒后驾驶!!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属于酒后驾驶,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判断与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03
不无证上路!!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以下情况均属于无证驾驶: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3.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4.未经考试或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与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5.使用实效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04
不超员超载!!
车辆超员后,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并严重影响车辆转向和刹车性能,使车辆出现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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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安全
1、所乘车辆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车门方向涌动。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按顺序上下车。

2、上车后,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拥挤。
3、乘车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向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
4、乘车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乘客需谨记!
01
不乘坐黑车!!
“黑车”是指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
“黑车”排挤正规营运车辆,进行行业垄断,无法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其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02
系牢安全带!!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作为汽车上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当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侧翻时,安全带可以有效保护驾驶员和乘客,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


安全无小事
遵纪守法,平安行车
才是美好生活的基石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共建交通文明、共享交通畅通和谐
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来源:“关岭交通”官方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