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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25-07-28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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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姚懿容

气象数据显示,常德本周高温持续发力,最高气温或达39℃。酷暑之下,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常德将按照《通知》要求,从执行高温天气工作时间规定、落实高温津贴待遇、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加强高温时段执法检查等多方面入手,筑牢劳动者高温‘防护网’。”常德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严守作业“暂停键”:高温红线这样划

《通知》明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要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

同时,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津贴必须“落袋安薪”:现金保障不可替代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通知》也明确,人社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劳动保护措施,降低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

劳动者因高温天气缩短工作时间或停工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其工资待遇。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撑起“骑士守护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再加码

针对穿梭于烈日下的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知》作出专门安排:一是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接单的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即时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配齐高温防护用品,适时监测身体状况,并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等措施,有效减少高温时段劳动者身体消耗,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适时查看提醒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增补血压计、配置应急药品、提供免费饮水等相关防护用品。

三是指导平台企业建立补贴制度,为室外工作的劳动者增发高温补贴。

执法亮剑“灼热点”:紧盯重点行业、重点群体

按照《通知》要求,人社部门将聚焦建筑、物流、交通等露天作业重点行业,紧盯环卫工等重点群体,加大对企业遵守高温劳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强迫劳动者违规高温作业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违法案件。

对涉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人社部门将快立快审快结,及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编辑:赖永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