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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无小事 ——记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姚平
时间:2023-12-11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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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记者 李张念 通讯员 蒋菲菲 文/图

“人民法官要心有百姓、善解民忧。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再小都是大事,法官得尽力去化解矛盾纠纷。”这是姚平时常挂在嘴边的话。

自1992年进入武陵区人民法院,姚平先后在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来,他奔波于法庭、田间地头、百姓院坝间,只为坚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司法正义”的初心。由于工作实绩突出,他多次获嘉奖、荣立三等功,并被市区两级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

调解纠纷促和谐

姚平在民事审判庭累计工作了近20年。他常说,当法官,就不能怕麻烦和矛盾。调解一个案子,人生就少一个死结,社会就多一份稳定,生活就添一份祥和。

聊到印象深刻的办案经历,姚平提起了曾受理的一起遗产纠纷案。原告小东(化名)要求继承其母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处房产,被告则是小东的外公和外婆。

小东自幼智力障碍且不能独立生活,其母亲为确保小东能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全部遗产指定给小东继承。涉案房产在小东母亲名下,但是由小东的外公和外婆居住。两位老人在小东办理房产过户时拒不配合,以致双方亲情出现裂痕,最终诉至法庭。

“这类亲情交织的纠纷案件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只有打开双方心结才能彻底化解矛盾。两位老人都年过八十,外出不便。我当时就决定要去当事人家里看看,现场了解情况。”姚平说。

通过上门走访,姚平摸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原来,两位老人认为外孙小东继承房产后,会将自己赶出门去,所以才一直阻拦房产过户。而小东其实并无此意,等成功过户后,他也愿意让外公和外婆在此居住、安度晚年。因双方沟通不畅,才引发了这场误会。

在姚平的调解下,小东和外公、外婆消除了误会,也化解了隔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房产继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定分止争护公平

“法乃公器,民为邦本”。每一次法槌落下,都是定分止争的裁判、辨法析理的叮咛和公平正义的承载。

翻开姚平办理过的卷宗,有几起案件不得不让人注目。

常德一男子雷某原为某信息公司员工,因未按规定打卡遭公司开除,经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诉至法院。

作为承办法官,姚平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某信息公司制定的上班打卡制度程序繁琐、要求严苛、次数多,且该项制度刚刚制定不到一个月,某信息公司未组织员工对该项复杂繁琐的上班打卡制度进行教学培训,存在打卡不规范属于正常现象。

某信息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不合理性,所以雷某的违反行为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故法院依法判决,某信息公司解除与雷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某信息公司应向雷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姚平表示,平衡双方合法权益,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尤为重要。

在姚平办理的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匡某不服某物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将某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姚平了解到,匡某在任职期间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某物业公司对其作出了两次警告、四次严重警告处罚。某物业公司依照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其与匡某的劳动合同于法有据,故匡某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后,法院驳回了匡某的诉讼请求。

司法为民暖人心

两口子闹离婚、邻里建房、子女赡养、物业纠纷……这些家长里短,正是百姓的日常生活,只有处理好这类案件,才能让法律真正温暖民心。

在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中,在多次阻止、劝说家暴者无果的情况下,姚平发出了武陵区人民法院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当事人居住社区和当地派出所,依法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为避免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一纸空文”,姚某和办案团队成员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座谈”的方式,对被家暴者林某进行多次回访。时隔五个月,林某表示,自从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丈夫的态度变好了,她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双方感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复,家庭氛围也开始好转。

“法律的功能在于定分止争,但并不意味着法官就一定是冰冷的法律执行者。法官应该是有温度的,在温暖自己的同时也温暖他人。”姚平回忆,他曾办理了一起男方正在监狱服刑,女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虽然法院判决了双方当事人离婚,但在写判决文书时,姚平考虑到当事人的女儿有可能会看到文书,所以未在文书中点明男方服刑一事。男方的父母看到判决书后,也感受到了姚平的用心,事后还专门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姚平感叹,法官的成就和幸福,在于当事人从内心对法院裁判和对法官为人的认可。无论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还是“陈年旧事、错综复杂”的大案,他都将始终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温度。

编辑:汤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