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同志:
我是市城区一名参加工作不久的大学生,平时靠租房子生活。现在想买房结婚,无奈手头的积蓄不多,听说各地都有经济适用住房可买,我想请问一下,市城区目前有经济适用房可买吗?需要哪些条件呢?市城区 小唐
记者为此咨询了市住保办,回复如下:
我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一户一套”制度,即符合认购条件的家庭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或居委会审核、房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
我市对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套数、面积)、价格、建设进度与认购情况实行公示制度,定期予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的认购条件随城市发展和低收入家庭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目前,市城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和无房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00元以下。申请购房审批程序为:申请填表——调查核准——审批通知——办理认购手续。
德园小区是我市建设的第一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小区内的446套房子目前已全部售完。市住保办在2006年底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具有申购资格的589户中确定了最终具有认购资格的446户。第二批经济适用房还在计划之中,其结果要等到2008年2月才能确定。本报记者 曾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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