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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公交管[2008]189号)的通知要求, 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按照部交管局和总队总体部署要求,制定了《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辖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力求长期保持辖区范围内不发生涉及学生的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周密组织部署,重视程度求“高”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大队根据部交管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总队、支队的部署和要求,进行了专题研究。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杜卫雄任组长,副大队长曾庆强、黄建群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任成员的校车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就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划分区段,明确责任,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加强源头管理,落实责任求“实”
大队联合教育部门,对校车采取户籍化”管理模式,逐一建立完善校车档案,统一外观标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将乘车人的有关信息记录在册。与有接送学生任务的单位一把手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单位一把手要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求他们要把好驾驶人、车辆关,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驾驶人技术素质良好。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责任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要坚决取消驾驶校车资格。9月2日上午,三中队组织辖区河洑镇、丹州乡等郊区乡镇校车负责人和驾驶员召开安全管理会议,会后中队长严飞带领民警和校车负责人、驾驶人等对各校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逐一仔细检查,排除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全体校车驾驶员结合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对照方案中的整治重点,实实在在纠正自身平时的驾驶习惯,自觉维护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加大处罚力度,违法管控求“严”
在这次校车集中整治活动中,大队严格按照 “四个一律”的要求 ,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加强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拼装车、套牌车、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客,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从重处罚,该拘留的予以拘留,车辆该报废的予以强制报废。大队要求各交警中队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路段的巡逻管控,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秩序的管理,对学校周边道路进行了巡查,认真清理占道摊位和影响畅通的停放车辆,严厉查处非法校车拉载学生、和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证了学生交通安全。开学几天来,大队集中警力先后对河洑镇和丹州乡各中小学周边接送学生的非法“黑校车”进行了重点集中整治,查处和暂扣非法“黑校车”5台,强制报废2台,强有力的震慑了非法车辆参与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注重宣传教育,安全教育面求“广”
大队主动联系教育主管部门,利用开学之初的主题班会、开学典礼等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第一课、发放公开信举行宣传活动等宣传活动,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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